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法

2021-04-16

      1、文件审查。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标准、规范和承包合同,对承包单位报审的工程文件进行审查,并签署监理意见。

      2、巡视。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。

      3、见证取样。对规定的需取样送试验室检验的原材料和样品,经监理人员对取样进行见证、封样、签认。

      4、旁站。监理人员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关键部位、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、安全实施连续性的现场全过程监督检查。

      5、平行检验。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,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,按一定比例独立或委托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。

      6、签发文件和指令。项目监理机构采用签发会议纪要和监理工作联系单、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形式进行施工过程的控制。

      7、协调。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,通过一定的活动及方法,使各方协同一致,实现预定目标。

      8、签证。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质量验评资料、变更、洽商、申请等进行审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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